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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7年上半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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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5-31 11:03:32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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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宁波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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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2007年上半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各企事业单位可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提交到我中心,截至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 提交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二份;小2寸照片一张。(注:报到满1年,需见习期转正的毕业生另外提交《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一式二份)。 电话:86896592 地址:保税区大厦二楼4号窗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附:我区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人事档案须在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并在专业对口、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1、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博士学位定中级任职资格;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定中级任职资格;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满一年定助理级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定助理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定初级。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毕业生: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前后加起来三年,且毕业后至少一年半可定中级任职资格;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前后加起来一年半,且毕业后至少半年可定助理级;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前后加起来满三年半,且毕业后至少一年半可定助理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前后加起来满五年半,且毕业后至少两年半年可定助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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