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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专题教育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08-03-24 20:24:06 访问次数:

十七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第二阶段

党员专题教育工作安排

 

根据党工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甬保税工〔20087号)的统一部署,按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第二阶段——深入学习、专题教育阶段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就全体党员的专题教育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第一专题:深入学习把握十七大主题和主线,以学习报告原文为主,引导广大党员更加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深刻把握省委“两创”战略、市委“六大提升”和“六大联动”的发展战略。

学习篇目:

1、《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重点学习研讨报告的第二、三、五、十二部分。

2、《赵洪祝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重点学习研讨报告的第二、三、七部分。

3、《巴音朝鲁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第二专题:深入学习管委会年度工作会议精神,领会和把握党工委提出的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三个转变”、“四项举措”和今年“八项重点工作”。

学习篇目:《马兆祥同志在宁波保税区2008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三专题:深入学习把握新修订的《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做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区域转型发展的工作实践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勇于拼搏、建功立业。

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学习形式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优势”大讨论活动,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网上视频等方式,集中时间抓好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

三、学习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要始终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带头参加学习,带头组织教育,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

(二)要确保时间到位。三个专题的学习要在4月份前完成,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半天,自学时间不少于一天。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规定篇目,不折不扣地落实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每人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要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各级党组织要把专题学习与与区域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区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进一步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工委提出的“三个转变”、“四项举措”上来,切实做到学习研讨和推动工作双促进。

 

 

 

 

区十七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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