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仪、移动硬盘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一、询价采购内容:
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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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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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SONY VPL-CX155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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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幕布 |
红叶12吋玻珠4:3电动无线遥控投影幕布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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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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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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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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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硬盘 |
爱国者P8100(80G)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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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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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货要求: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免费负责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三、评标时间地点:2008年4月23日上午9点30分,宁波保税区大厦1517室。
四、评标方式:
1、参加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以上,并在近2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2、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可派代表到场投标报价,要求携带如下资料: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对本次报价行为的承诺;单独密封的报价材料;
3、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响应任一标段里的所有项目,也可参加二个标段项目的投标,每一标段报价资料需分别装袋放置,并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配置和参数。报价材料必须与其他资料分袋放置,否则作废标处理。报价文件要求提供一正一副,共二份。
4、先按照上述三条的要求审查报价单位的资格。如果不符合的,不能进入正式评标。审查结束后,进行正式评标。
5、若投标单位少于三家,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另行询价。
6、在合理低价的范围内,按照总价最低价中标原则选择每标段中标单位。
五、如投标单位对公告中的系统设备的具体配置和型号有疑问,可以与我中心联系,如我中心无法作出进一步明确的,则请投标单位按照常规配置和型号进行报价。
六、联系方式:采购中心0574-86881075 邹先生;传真0574-86883518
宁波保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