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302007473618240/2021-00172 | 发布机构: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招标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加工区行政卡口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工区行政卡口建设工程已由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甬保税项【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保税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阿里山路东端与富春江路西侧。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计划对原有场地管线(包括国防光缆、综合通信、广电线路、联通光缆、氮气管道、移动光缆、电力管线、热力管道、兴光燃气等)进行迁移保护后,改造原有绿化带,建成一个双向两车道,主体宽度19米,两边各设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行政卡口。 招标控制价: 1605895元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加工区行政卡口建设工程,包括卡口、道路、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3.2.2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3.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3.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aosui/)” 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202.96.105.42:9085/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aosui/)”,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的保税区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202.96.105.42:9085/login)”,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书面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3日09时3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到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aoshui/)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http://www.nftz.gov.cn/gov/)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商工 联系电话:0574-86822010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孔佳钰、蒋森佳 电 话:0574-870315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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