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度财政扶持专项补助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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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9〕31号)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保税政〔2019〕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2020年度财政扶持资金兑现进度,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网上申请办理。 2.商贸服务和类金融企业,以个人名义申报并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扶持条款的,由企业自行提供区税务局开具的个人纳税记录凭证原件,凭证要详细记载代扣代缴(或取得收入)企业、品目名称、所属时期、缴纳时间、保税区入库金额等,未能如实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享受。 四、经办部门 宁波保税区财政局企业财务科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业大道1号保税区大厦1605室 联系电话:0574-89286590/89286591/89286600 企业扶持政策交流QQ群:634943575 宁波保税区财政局 2021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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