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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承办或参与重大经贸活动。 (四)负责区域工业经济、节能降耗、企业技术进步及资源与能源综合利用的促进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和工业企业职业安全监察工作。 (六)负责联系落实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监督部分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计、物价、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经贸服务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外事、对台事务和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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